卫生标准(分值) |
扣分标准 |
备注 |
地面整洁,无杂乱物品,无污垢(20分) |
地面未打扫,有烟蒂、果壳、垃圾扣5-10分,未拖地有污垢扣3-5分,乱拉电线(排插)、网线、条理不清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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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面干净,书籍、衣物、鞋子等物品摆放整齐(20分) |
桌面脏乱扣3-6分,书籍、电脑摆放不整齐扣2-4分,衣物乱挂扣2-4分,鞋子摆放不整齐扣2-4分,椅子摆放不整齐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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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卧具干净整齐划一,位置摆放得当(20分) |
床上棉被不折叠扣5-10分,床上摆放小型电脑桌扣3分,床上其它物品乱堆放扣1-2分,蚊帐、床帘未打开且张挂不整齐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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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窗无灰尘、未遮挡大门气窗(10分) |
门窗脏(含乱涂乱画乱张贴)扣2-3分,玻璃脏扣2-3分,遮挡大门气窗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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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花板、墙壁、风扇、灯管无灰尘(10分) |
天花板、墙壁有蜘蛛网扣3分,灯管有灰尘扣1-2分,风扇有灰尘扣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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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前无堆放垃圾,洗漱台物品摆放整齐,阳台干净、无杂物,厕所便盆无污垢、无异味(10分) |
门前堆放垃圾扣3分,洗漱台物品摆放不整齐扣2分,阳台堆放杂物、未清洁扣2分,厕所便盆有污垢、异味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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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张贴有卫生轮值表或宿舍公约,宿舍成员文明礼仪得体(10分) |
宿舍未张贴卫生轮值表或宿舍公约扣3分,宿舍成员举止不文明未礼貌待人扣3-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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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票否决制: 1.对待检查人员态度恶劣或拒检直接判定为不及格并给予个人或集体纪律处分; 2.地面脏乱差程度严重,直接判定为不及格; 3.检查时发现宿舍有违反《南宁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直接判定为不合格并给予个人或集体纪律处分。 备注:分数<60为差、60-79为及格、80-89为良好、>90为优秀 |